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17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7,336,461.2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8,813,908.96 元,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30,582,221.52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8,813,908.96 元。
3.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8,026,471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722,719 股,即 155,303,752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 23,295,562.8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4.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3,295,562.8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5.52%。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295,562.80 23,295,562.80 93,965,230.5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336,461.27 -27,398,159.61 63,551,557.3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201,299.06 18,105,528.86 12,623,576.49
营业收入(元) 1,092,618,730.41 1,095,633,818.01 1,185,231,535.4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8,813,908.9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30,582,221.5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0,556,356.19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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