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鸿铭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0,000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40.5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0,6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70.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81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7,084.55 万元。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4,556.25 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 1,679.25 万元,支付律师费用849.06 万元。
(2)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08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43,540.37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11,590.06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5.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11,895.23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29.62 万元。
(3)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费用 481.13 万元。其中上市服务费 160.38 万元,
信息披露费 320.75 万元。
(4)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5)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213.98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25 万元。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21,748.12 万元。其中购
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8.12万元。(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53.41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766.87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25 万元。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52.00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117.81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15 万元。
(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万元。其中购
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26.98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上年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17.81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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