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0:01:03 股吧网页版
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鸿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禧”)、东莞市鸿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广东鸿铭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鸿铭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国际”)和鸿铭数字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数字”)。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会议事规则及管理层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国内销售部、国外销售部、技术服务部、研发部、工程部、IE 部、计划部、采购部、仓储部、机加工部等、鸿博子公司、鸿禧子公司、新能源子公司、鸿铭国际子公司和鸿铭数字二级子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等。同时有效的绩效考核,将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的结合起来,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快速平稳的发展。

(4) 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核心,全心致力于提供完善的高档天地盖盒子的加工解决方案,从而逐步成为国际著名的高端天地盖盒子机械设备的提供商”的企业愿景。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内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6) 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均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公司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风险。

3、信息与沟通控制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与沟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对内对外信息的透明,保证了信息的公开、传递效率及效果。

(1) 对外沟通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中明确了公司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