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鸿铭股份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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