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补充确认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骏成科技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徐琐璋、姚伟芳、徐艺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达”)40%的股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参股新通达的交割并持有新通达40%的股份,新通达成为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
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参股公司新通达预计 2026 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60 亿元(含)。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2025 年度实际发生额为 1.91 亿元。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 截至 2026 2025 年度已
别 关联方 容 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年3月31日 发生额
原则 额 已发生金额
购销商品 新通达 购销商品 市场定 不超过 4,038.51 19,063.83
价 26,000 万元
(三)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025 年 实际发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度实际 预计金 生额占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
易类别 内容 发生额 额 同类业 金额差异 引
务比例
2025 年 6 月 14
日《关于确认公
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购销商品 新通达 购销商品 19,063.83 18,000 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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