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563,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469,02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预计转增 40,625,36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42,188,788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563,4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1,563,4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2,188,78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43 胡欣睿
2 02*****218 胡云平
3 02*****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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