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2 18:12:42 股吧网页版
瑜欣电子: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2


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等主要原材料的期货或期权合约。

2、交易金额:预计外汇衍生品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期货合约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防范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增强公司经营和财务稳健性,公司将适度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交易工具为标准化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金融机构。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拟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稳健原则,以实际业务为依托,更好地应对汇率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但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外汇衍生品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期货合约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授权有效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外贸业务的拓展,外汇收支规模相应增长,汇率波动使得外币结算的货款结汇购汇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外汇收支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该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收支等业务而开展。

同时,公司部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铜等与国际市场铜价存在较高关联度。受全球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影响,铜价波动较大,为合理规避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拟择机开展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以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和期限

预计外汇衍生品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期货合约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