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查阅容诚的基本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的会计师
就 2025 年年报审计事项做预沟通;202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初稿)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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