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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军信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股份”或“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军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票(A 股)6,834.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20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73,340,000 股。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136,67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273,340,000 股变更
为 410,010,000 股。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湖南仁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3%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 2024 年 7 月 29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5 号),公司已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410,010,000 股变更为563,643,459 股。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5,457,38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63,643,459 股变更
为 789,100,842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3,765,03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3.97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5,335,81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6.0215%。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涉及的限售
股股东共 11 名,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 6 个月
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
该 11 名股东的股份锁定到期日由 2025 年 4 月 12 日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
并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6,549,31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63%。剩余限售股数量为 566,110,89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71.1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1 名,分别为:湖南品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品信”)、何英品、冷朝强、何俊、罗飞虹、戴敏、邱柏霖、戴晓国、戴道存、冷昌府、冷培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东湖南品信承诺

“(1)本企业自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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