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1、涵盖单位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避免出现空白和漏洞;
2、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制约的权利;
3、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并拥有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的渠道,公司设立能够满足自身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核心是风险控制,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5、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经营范围、业
务规模、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
6、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1)未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 法规;(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
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 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3)公司
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2)未被识别的 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
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3)高级管理 失严重;(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
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4)审计委员 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
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地运
制监督无效。 行;(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
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 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 导致重大失误;(2)公司管理、技术、
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3)公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 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重大缺陷: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重大缺陷:损失≥1000 万元;
5%; 重要缺陷:500 万元≤损失<1000 万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3%≤错 元;
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 一般缺陷:100 万元≤损失<500 万
一般缺陷: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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