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黎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黎毅女士,女,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
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5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历任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系
助教、讲师;1998 年 11 月至今,历任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江西省建筑
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东交通大学教授、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
报告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在
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黎毅 6 5 1 0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 3 次股东会,并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
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
的议案》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18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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