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案已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根据级别、能力所核定的薪资,按月发放。
2、绩效奖金:包括日常绩效和年终绩效,日常绩效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终绩效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核定。其中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综合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及高管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另行确定。
四、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指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按其职务领取薪酬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指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未按其职务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董事长、副董事长等)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薪酬标准享受,同时,上述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的,公司对其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标准不超过总经理当年度年终奖金的3倍。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标准为13.2万/年,按月平均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交通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业务开拓奖励及实施制度,满足考核标准或奖励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按上述制度享受相关业务及项目拓展奖励。
3、公司可以根据经营业绩的增长情况,对做出贡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额外奖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子公司任职的,可以按照子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津贴)。
4、本方案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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