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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6:02:34 股吧网页版
青木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俊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廖俊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廖俊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9月迄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现任电子商务系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通讯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
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故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积极倾听与会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问题,并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公司中长期规划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作用,有效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参与并主持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后,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非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保障知情权与监督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先后参与公司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沟通交流,就审计安排、审计实施情况、财务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活动、交流会、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并通过现场交流、邮件、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信息与进展,掌握公司发展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累计开展现场工作时间满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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