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21:51:09 股吧网页版
信邦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9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Ay Dee Kay LLC、无锡临英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临英”)等 40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迪芯微”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英迪芯微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上市公司拟向 ADK、无锡临英、晋江科宇盛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晋江科宇”)、Vincent Isen Wang、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临芯”)等 4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迪芯微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