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儒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儒昞,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在石河子大学任助教;岭南师范学院商学院会计系任助教、讲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教授、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除获得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经本人对独立性情况的自我评估,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
部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 公司召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 公司召开 出席股
名 开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续两次 股东会次 东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 数 数
参加董
事会会
议
刘儒昞 9 9 0 0 否 3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本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聘用审计机构和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出席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重点关注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以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在原有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业务发展的同时切入汽车芯片领域,有助于直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权的情形。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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