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工匠大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剑峰因公出差于线上参加会议,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刘小玲女士现场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67,063,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7.8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5,900,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7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4,625,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463,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6,70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0%;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5,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03%;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8%;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中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93%;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66%;弃权22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93%;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66%;弃权22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杨江金、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朱晔、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62,437,05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96,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6%;反对35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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