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陆 诚)
本人作为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陆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1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
一级律师。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12 月担任苏州大学法学院教师;1986 年 1 月
至今先后任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现任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2020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董事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出席股东
会次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数
陆诚 12 12 0 0 0 否 6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除回避表决外),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事项、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规定召集、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子公司因未完成 2024年度业绩承诺作出的有关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后投了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公司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对公司审计部工作的指导;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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