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田立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分别选举陈洪永先生、刘铸先生、王斌先生、公丽云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梁仕念先生(主任委员)、刘灵芝女士、公丽云女士
2.战略委员会:田立余先生(主任委员)、刘铸先生、陈洪永先生
3.提名委员会:郭红东先生(主任委员)、刘灵芝女士、刘铸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灵芝女士(主任委员)、郭红东先生、王斌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梁仕
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田立余先生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洪永先生
3.董事会秘书:陈宏儒先生(简历附后)
4.证券事务代表:刘会玉先生(简历附后)
5.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王发亮先生(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总经理的任期为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陈宏儒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刘会玉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措施
田立余先生不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是公司的创始人。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
经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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