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肖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肖军,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担任佳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秉持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原则,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干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肖军先生,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北京
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
就职于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
职于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就
职于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2011 年 3 月至 2025 年 7 月,就职
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及财委会主任;202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所议议案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
应参加 亲自参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参加 实际出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5 5 5 2 0 0 3 3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2025 年 4 月 11 日 同意
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监管要求勤勉履
职、充分研讨、审慎表决,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把关与监督制衡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
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无委托,对各项议案认真
审议并发表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规范
化沟通:
1.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2. 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进度及结果充分沟通;
3. 督促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审慎决策,维护股东利益: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运用专业能力
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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