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恒光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2.7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409,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05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变
更,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 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1 5.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 15,441.14 13,000.00 10,720.11 82.46%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 投资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线建设项目
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
2 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 10.5 40,607.69 200.44 200.44 100%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3 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 14,500.00 14,393.51 99.27%
4 年产 30 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 22,980.39 13,039.57 56.74%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合计 62,048.83 56,680.83 44,353.63 78.25%
注: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之10.5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5 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 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9,000 万元,将用于该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 14,500 万元投资于“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剩余资金 4,500 万元暂
时留存用于其他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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