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
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9:15 至
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 年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项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
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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