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声 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接受委托后,指定史哲元、杨涛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
本保荐机构指定史哲元、杨涛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指定曾榕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人员相关情况如下:
史哲元:从业证书编号 S0800717050001。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拥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具有十六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负责完成了硕贝德创业板 IPO 项目、中能电
气创业板 IPO 项目、农尚环境创业板 IPO 项目、酒鬼酒 2011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丽江旅游 2009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信银行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兴业银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项目;并主持了太极集团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苏州中茵 2007 年借壳 ST 天华财务顾问等项目。
杨涛:从业证书编号 S0800714050002,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负责或执行过金达威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禾欣股份借壳并购、日发精机海外并购、和远气体 IPO 等项目。
曾榕:从业证书编号 S0800117080023,本项目协办人,金融学硕士。先后参与了九典制药、科创信息等 IPO 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贺斯、黄清阳、熊静仪、童家骏、夏康。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HENGGUANG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曹立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经营范围:氢气、氢氧化钠、氯[液化的]、盐酸、硫酸、氯酸钠、三氯化铝(无水)、三氯化磷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1 年6 月 24 日);蒸汽、精矿粉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0745-7695232
传真:0745-7695432
互联网网址:HTTP://WWW.HGKJGF.COM
电子信箱:SD@HGKJGF.COM
本次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的项目内核审查制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而制定的。本保荐机构投资
银行业务内部审核由投资银行内核委员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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