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强股份”)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控股”)出具的告知函,正强控股与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万基金”)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代表的银万全盈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全盈 83 号”)就股份协议转让部分事宜达成补充约定,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正强控股与银万基金作为管理人代表的全
盈 83 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正强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全盈 83号转让公司股份 9,2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 29.54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73,422,240 元。
正强控股的法定代表人许正庆先生全额认/申购了全盈 83 号,并作为全盈 83
号唯一的受益人。截至目前,许正庆先生与全盈 83 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基于协议约定,增加全盈 83 号为许正庆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正强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系许正庆先生实际控制。基于上述情形,故全盈 83 号也系控股股东正强控股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正强控股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及控制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
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协议转让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协议转让补充协议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正强控股《关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部分股份转让的进展事项告知函》,获悉正强控股与银万基金作为管理人代表的全盈 83 号就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文件提
交时间变更相关事宜达成补充约定,并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补充协议签署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37.01 元/股的 8 折确定,即人民币 29.61 元/
股。股份转让价格由 29.54 元/股调整为 29.61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273,422,240 元调整为人民币 274,070,160 元。同时,就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文件提交时间变更达成了补充约定。本次补充协议较股份转让协议,其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转让对手方及股份性质均未发生变化。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银万全盈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变更内容
1.1 股份转让价格变更:将原协议第二条“转让价款”中关于股份转让价格及交易总价的约定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原约定内容为“甲方与乙方协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9,256,000 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9.54 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273,422,24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肆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元)”;
现变更为“甲方与乙方协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9,256,000 股,本次股份转让
价格以本补充协议签署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37.01
元/股的 8 折确定,即人民币 29.61 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274,070,160.00 元(大
写:人民币贰亿柒仟肆佰零柒万零壹佰陆拾元整)”。
1.2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节奏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文件提交时间变更:将原协议第三条“支付方式和过户方式”第 3.1 款中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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