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审慎、专业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与相应履职能力的独立董事,重点从财务状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专业角度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经2025年9月12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后,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叶梁军,男,1982年12月生,副教授,研究生学历。2004年3月至2014年8月历任京信通信系统浙江分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财会学院专任教师、会计研究所秘书长职务;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恪守独立性要求,已按照监管要求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认真自查,确认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与相应履职资格,能够持续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1次,
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对历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从财务核算、会计处理、合规性审查等专业角度进行审慎核查、充分问询,主动提出针对性的专业建议,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经本人审慎核查,公司各类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允合规。本人任职期间,在所有议案表决中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无任何无故缺席或未表决事项,所有表决意见均基于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充分体现了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高度负责,切实保障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全程参与相关会议的组织、审议与监督工作。2025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牵头组织会议筹备、议案审议等各项工作,充分运用自身会计专业能力,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重点聚焦会计政策执行、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应收款项管理、存货周转、固定资产核算等核心会计处理环节,全面核查其合规性与合理性,全力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针对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采购与销售流程等关键内控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专业优化意见,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执行力度,全面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控管理水平。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积极履职。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选聘程序等事项,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规范、合规,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
高效运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召集人全程参与会议组织与审议工作,持续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确保薪酬水平、激励政策与约束机制合规、合理、公允,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阶段及个人履职表现相互匹配。
(三)审计沟通情况
作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任职期间,本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工作计划、实施进展、审计发现等情况汇报,重点关注资金管理、成本费用、采购销售、内控执行等关键环节,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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