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春
保荐代表人 肖兵、张海东
联系电话 (021)6087673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20
注册资本 37,144.105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 1 号院 2 号楼 8层办公 A8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号
法定代表人 谭勇
实际控制人 谭勇、宗丽丽
联系人 展博娜
联系电话 (010)8557706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年 4 月 7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4 月 19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6,19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16.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468.9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29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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