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9.32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
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新华都特
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
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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