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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43:46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审议了各项董事会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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