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特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9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16.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468.9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众环验字(2022)021002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 2 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研发中心子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1 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635.35
1.1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 36,640.29
1.2 研发中心子项目 9,995.06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合计 51,635.35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研发中心子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中心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A 9,995.06
研发中心子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B 8,331.51
研发中心子项目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C 258.07
研发中心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D=A-B+C 1,921.62
注 1:该数据为公司测算结果,因涉及银行结息等情况,实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
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由于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周期较长,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