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特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9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16.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468.9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2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使用
号 投资额 投入金额 比例
1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 46,635.35 12,896.69 27.65%
心建设项目
1.1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 36,640.29 4,565.18 12.46%
1.2 研发中心子项目 9,995.06 8,331.51 83.36%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100%
合计 51,635.35 17,896.69 34.6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生产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含两个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4 月 30 日调
整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
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含两个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4 月 30 日调整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
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从前次预计的 2026 年 4 月 30 日,延期调整为 2027 年 4 月 30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并结合当时的市场需求、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是对公司原有业务体系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