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子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921.62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9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16.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468.9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21002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万元)
1 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子项目 36,640.29
2 研发中心子项目 9,995.06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合计 51,635.35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募 集 资 金 承 累计投资金额 B 利息及现金管理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诺投资总额 A 收益净额 C D=A-B+C
研发中心项目 9,995.06 8,331.51 258.07 1,921.62
注:1.该数据为公司测算结果,因涉及银行结息等情况,实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以募集资
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由于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周期较长,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通过市场调研、商务谈判、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项目资金,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实施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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