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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2 15:38:05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或“发行
人”)收到贵所于2020年12月20日下发的《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0] 010974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公司已会同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
人律师”)严格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完成了《关
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的释义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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