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紫建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0.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61.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022,027.26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2]第 00048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0.00 元,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00
元;(2)本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203,159,606.7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2,272,086.77 元;(3)本年度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扣除上述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749,940.49 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增加额 35,582,302.8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20,332,243.3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紫建电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紫建电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8 月 11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
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维都利”)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公司、重庆维都利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紫建电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3912575210606 31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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