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6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TEL:010-6600 1391
(100037)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
FAX:010-6600 1392
https://www.rsm.global/chi
na/
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768 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管理层编制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公司关于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76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