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度完成收购宁波
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象”)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启象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38,250.00 万元收购 ZHONGHUA JIANG、周敏东、袁永刚、王景阳、上海鲸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智城麓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立健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鲸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象”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在宁波启象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持有宁波启象 51%股权,宁波启象成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和
2025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
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和《关于收购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关于收购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
约定,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创始
人对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的业绩承诺如下:
(a)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 4,000 万元;
(b)标的公司 2026 年度合并报表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 5,000 万元;
(c)标的公司 2027 年度合并报表扣非后净利润应不低于 6,000 万元。
各方在核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应当剔除业绩承诺期内公司新增针对标的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标的公司在本次收购前已授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形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剔除。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的审核报告,宁波
启象 2025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 7,511.23 万元,实现了 2025 年度净利润不
低于 4,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因此,业绩承诺方本年度不存在业绩补偿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对宁波启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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