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
价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
容,并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是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的制度保障。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的工
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其中要有适当数量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第十条 公司配置若干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坚
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由董事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必要的常识及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三)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能以任何决策制定者的资格参加所有的经营,以保持客观公正的能力和立场;
(四)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在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内部审计报告的提出过程中应不受控制和干扰。
第十三条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
门合署办公。
第十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重点,以
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工作方针。审计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对重要经济合同的执行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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