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02:45 股吧网页版
采纳股份: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5 年度,公司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承“为人类的健康事业而努力奋斗”的价值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医疗器械行业的领跑者,公司目前包含了医疗器械、动物器械、实验室耗材等三大业务板块,其中医疗器械涵盖了注射器/针系列、喂食护理系列、糖尿护理系列、采血系列、血管通路系列等五大产品系列。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现行有效专利 164 项,境外专利 5 项,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接轨国际标准,拥有ISO13485、ISO11135、MDSAP 等多项认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斯基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已取得 CNAS 认证和 CMA 认定、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还参与制定了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发布的《轴索应用麻醉器械第 2 部分:阻力消失注射器》(T/CAMDI049.2-2020)团体标准。公司主要产品均获得欧盟 CE 认证及 FDA510K产品注册。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范围内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注射穿刺器械和实验室耗材服务商,以科技创新和研发为核心,打造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全球化注射穿刺器械、实验室耗材供应商,持续开拓高成长性新赛道,不断构筑竞争优势,
致力于成为全球医疗器械行业的领跑者。

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权责分明,形成高效运作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搜集、上报和沟通等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确保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重大信息,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了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利润分配不仅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对于提升公司价值与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上市以来持续实现不间断年度分红,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累计实现现金分红
15,468.78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分配现金红利 3,056.14 万元,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完成分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