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02:45 股吧网页版
采纳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依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余强

成立日期:2013-12-1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
数:688 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其中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