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C10193号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奕东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3 号 鉴证报告第1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奕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奕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奕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奕东电子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26]第 ZC10193 号 鉴证报告第2页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 号文核准,并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2 年 1 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5,84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7.23
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217,42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306.5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116.6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441C00003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723.99 万元,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