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1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南京腾亚精工科技有 第二条 公司系由南京腾亚精工科技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南京市江宁区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南京市江宁区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码号为:91320115724558026B。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号 为 :
91320115724558026B。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一条作为第九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注:其后条目序号依次顺延,仅涉及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条目序号修订的条款不逐一列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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