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9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德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李梦先生、独立董事王兴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董事会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董事会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