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礼伟)
本人作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安礼伟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5 年至今在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副教授;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
届董事会成员,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自同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6 4 2 0 0 否 3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5 年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本
人出席 3 次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月 11 日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1、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5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其摘要的议案;
月 22 日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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