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7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离任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俊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吴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俊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吴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
届满之日为 2028 年 7 月 7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俊先生通过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4,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00%。其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吴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徐家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天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天成先生具备任职相关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李天成先生简历
李天成先生,199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历任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
公司金融部副主任;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南京腾亚装备有限公司总
经理;2024 年 1 月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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