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56 万股。同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735 号),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6.21 亿元,剔除合并江苏
腾亚工具有限公司影响后数值为 5.18 亿元,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第三个归属期的 35.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剔除上述离职人员数量)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96 万股。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考核目标,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6 万股。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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