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司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向,严格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依托多元化经营与精细化管理,持续巩固并拓展业务版图,全年形成四大发展亮点:1、医药流通基础持续夯实,深化数字化转型,打造智慧供应链,在优化成本结构的同时,加密与优化城市级配送节点,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与配送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渠道下沉、城乡联动”一体化运营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分销领域的市场地位与核心竞争力;2、以连锁药店为载体,持续聚焦专业药房的建设与发展,通过拓展慢病管理及“互联网+医药”服务,持续提升客户粘性与专业价值;3、医药工业板块实现纵深发展,新品投产与内部协同双轮驱动,借助全国网络加速市场渗透,成为增长新引擎;4、再生医学业务积极布局“研-产-医”生态,通过产学研医合作推动成果向临床转化,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创新基础。公司已形成医药流通、零售、工业与创新业务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进一步巩固了作为全业态医药企业的行业地位。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4,423.7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0%。其中,
医药零售业务收入 294,151.0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57.18%,医药零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 24,960.73 万元,增长比例为 9.27%。零售业务比重逐年提高,专业药房业务优势逐步显现。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5 年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全年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
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11 日 1、《关于建立<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
第十二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6 日 效期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
第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3 日 1、《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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