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曙萍)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曙萍,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2023 年 11 月至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负责人;2013 年 10 月
至 2023 年 11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负责人;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湖南
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长沙兴嘉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3
年 2 月任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任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
中心财务专家;2013 年 9 月至今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评审专家;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出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议
刘曙萍 8 7 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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