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就投资建设“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220KV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签订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遂川县商务局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遂川县商务局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遂川县商务局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川县商务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遂川县商务局
乙方: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200MW/400MWh。
2、项目地点:遂川县。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变压
器 等 设 备 和 系 统 。 本 项 目 按 照 10% 超 配 建 设 , 由 44 套 单 机 容 量 为
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4、接入变电站:吉安雩田220KV变电站。
(三)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由乙方自筹资金投资。
(四)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
2、项目拟租赁雩田变3KM范围内的土地,具体地块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3、项目土地由甲方负责协调流转,采取租赁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按协商确定的价格进行租赁。
(五)项目工期
计划2026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4个月。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开展项目用地选址及流转工作,完成项目的用地规划手续,协助乙方取得项目用地。
(2)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纳规,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系统批复,办理环评、稳评等行政许可。
(3)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电网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外线接入建设,协调电网接入、调度等事宜,保障本项目顺利并网运营。
(4)甲方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储能相关的扶持政策。
(5)甲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和支持。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10日内在遂川县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
(2)乙方负责项目报批和入网协调及项目核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公司应在取得项目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后,尽快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签署。
(3)乙方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设计、采购、建设、并网、运营等。
(4)乙方的项目公司应在遂川县依法纳税。
(5)乙方的项目公司保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运营。
(6)储能电站资产归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所有,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货交易、容量租赁、绿色电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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