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能源”)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拟就投资建设“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储能项目”)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5.6亿元。签订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就投资建设“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5.6亿元。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修水县人民政府
乙方: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一座200MW/400MWh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和系统。本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由44套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最终根据以设计图纸为准)。
(三)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0,000万元。
(四)项目用地
根据国有工业用地出让的相关规定由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由企业自行支付。地块位于太阳升项目区,按现状供地,原则上用地面积不超过35亩(以自然资源局批准面积为准),土地使用年限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载的起止时限为准。本协议约定地块的土地性质、用地位置、界
址、面积、规划设计条件、交地时间等具体内容由乙方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资进度
1、甲方先行提供项目用地红线图,供乙方启动项目规划设计。在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税务登记、立项等相关事宜。
2、项目建设周期为4个月,从乙方取得项目用地后1个月内开工。拟于2026年8月底动工兴建,2026年12月全面竣工投产。
3、如因签订本协议时未能预见的因素,需变更以上建设进度安排,双方应磋商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书面方式确定,并遵守新的时间和进度安排,否则仍应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上述建设进度安排。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明确县发改委作为跟踪服务单位,协调县内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的工作,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不动产权证以及规划、环保、消防、安全、能耗等项目报批报建的相关证照和手续。
(2)甲方支持并配合乙方申报国家、省、市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扩产扩能等方面的政策性项目扶持资金。
(3)甲方负责将道路、供水、供电、排污、排水、电讯光缆、供气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就近配套至厂区红线处,保证项目的正常生产,如因市政统一规划建设、不可抗力或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临时中断除外。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在太阳升项目区引入其他投资主体建设上述项目。同时,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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