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司飞)
本人作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司飞,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香港城市大学市场营销系科研助理;
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武汉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和武
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讲师;2012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任武汉大学中
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与创新系系副主任,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创新与企业创新;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表决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和远程通讯等形式亲自参加了以上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3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响应《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新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参与公司会议方面,本人积极投入,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深入沟通,及时且全面地掌握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也会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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