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0 月 9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11 号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 S 栋三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尹高斌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7 人,代表股份 56,962,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06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6,667,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78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0 人,代表股份 295,32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3 人,代表股份 295,7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0 人,代表股份 295,32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5%。
(八)会议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尹高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刚先生、董事黄国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及技术总监左文广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游向阳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张丽女士,独立董事徐水先生、申柏希女士、曾港军先生,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刘晓光先生、叶骏先生。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01,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9%;反
对 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弃权 27,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24%;反对 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68%;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晓光、叶骏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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