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晟先生、程永文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5.5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候选人徐晟先生、程永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等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永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晟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徐晟先生、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钱森、于大永、王晓佳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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